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7 04:08:53
近日有朋友咨询王律师,说自己和某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对方公司在合同上盖的是合同专用章而非公司的公章,这种合同专用章是否有效力?本篇文章,王律师就合同章与公章的区别做一个简单的解答。
我们都知道企业在注册登记的过程中,会刻制公章,并进行备案登记。公章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章是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单位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也已经成为一个常识。
而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往往还备有合同专用章等,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但是两者仍有许多方面不同: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
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法律部门。
第二,二者的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
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
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另外,除了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之外,单位一般还有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律师建议
无论是公章还是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滥用都可能会导致单位利益受损,因此单位应该加强对自身印章的保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用章的法律风险:
1、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
2、建立公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公章使用登记,合同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
3、公章带出单位,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领用人书面提出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名写日期。
4、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5、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个,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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