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30 11:01:08
甲方:
乙方:
风险告知: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因此,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根据1985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准的(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3条的规定,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
(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由于仓储业是一种商业营业活动,因此,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这与一般的保管合同不同,因为保管合同既可有偿、也可无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务。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仓库地址: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起租时间_____________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仓储合同(普通货物)
仓储合同
甲方(存货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保管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仓储物的名称: 。
2.数量: ,运输/装卸过程中合理损耗 %。
3.质量: 。
双方约定仓储物的储存期间为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需要续延储存期限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合同总价款包括入库费、仓租、出库费及仓储物检验、运输、装卸、税费、保险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 。
1.甲方交付仓储物时,乙方应当进行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收货凭证(仓单)。
乙方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发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仓储物交付地点为: ,仓储物交付后,乙方按规定办理仓储物的入库手续。
3.甲方交付的仓储物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乙方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4.乙方负责承担仓储物自交付地点至仓储地点的运输义务,并负责办理仓储物从甲方交货地点至乙方仓储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仓储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将货物交由乙方储存,乙方应当给付仓单。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2.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1.货物出库前,甲方应提早 小时通知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发货通知,并在发货通知上详细注明发运编号,发运内容及运输方式,以便乙方及时做好装卸,发运的准备工作。
2.货物提离仓库,甲方负责在提货车辆到达乙方库前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及时办理收货人的提货手续。
1.在取得甲方提供的通知单证后,进行认真核查,并按接受委托书的要求安排货物仓储等事宜。
2.保持仓库干燥,阴凉,通风适宜于堆放甲方委托的物资,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震,防潮,防潮、防污染,切实保障货物安全。
3.如因乙方原因装卸或交接不当,造成甲方货物货损、货差、破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只有接到甲方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名的书面发货通知,并与甲方授权代表电话确认后,才能对外发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负责发运货物的交接、点数、装车等手续,及时准确做好仓库记录工作。
5.及时准备建立进出库帐薄,以备甲方核实、核对,每月底双方对仓储收、发、存情况进行一次书面确认并作为甲方支付乙方仓储费用的依据。
1.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应付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安全、完整的保管好仓储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的仓储费用中直接扣除,对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交由他人保管的,或者乙方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仓储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对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通知及送达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2.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储存期间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收费额,结合甲方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天数加收仓储费。甲方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不减收仓储费。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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